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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8〕28号

beat365官网信息公开www.xzwmcq.com2018-07-11 12:35来源: 安徽政府网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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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18号)精神,总结运用我省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覆盖、适度前瞻,关联互通、共建共享,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统一标准、同步采集、集中检验、汇总共享的工作机制,结合我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水平和金融数据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更高要求,建立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服务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金融统计数据支撑。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统计对象全面、统计业务全面、统计内容全面要求,覆盖全省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全面反映全省金融业发展状况、宏观政策执行成效,重点关注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经营及风险状况,有力支持货币政策决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近期目标(2018—2019年)。规范前期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工作,扩大内涵和外延。推进全省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编制全省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货币信贷统计;推进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开展区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统计;督促金融机构行业标准与基础标准对标工作;主动探索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范围;研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统计,识别市场风险及传染渠道;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涉农、精准扶贫等专项统计,有效评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中期目标(2020—2022年)。深入推进全省金融机构行业统计标准与基础标准对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国家基础数据库,管理全省金融统计数据,增强全省基础数据源、汇总指标及统计报表逻辑对应关系审核能力,共享全省金融统计数据。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地方金融业资产负债表。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金融业机构覆盖范围为统计对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项目为统计内容,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采集全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其他行业资产负债数据,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以及各子行业资产负债表,全面反映全省金融部门在某一时点资产负债总量规模、结构、总体状况水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完善全省金融活动的资金流量和存量统计,测算全省宏观杠杆率,摸清地方金融业总体情况,评估全省金融风险状况,为统计部门编制全省资产负债表提供数据支撑。

(二)完善货币信贷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开展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探索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活动数据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口径,全面反映金融对全省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开展货币信贷与宏观调控总量新建统计,收集管理全省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以及房地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行业统计数据,进一步做好货币政策传导和流动性创造过程的统计监测,反映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我省实施效果以及地方金融体系对全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三)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会同省政府金融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健全基础数据,及时掌握各类组织和机构金融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有效预警监测风险隐患,识别市场风险及其传染渠道。省政府金融办按照综合统计标准和统计框架要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性担保、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审核,以信息共享方式将数据提供给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四)开展资产管理产品统计。

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地方法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数据的收集,监测资产管理产品规模、关联性、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资金结构、杠杆率、收益率和期限结构等重要指标,反映资产管理产品间关联性,识别金融风险传染性,实现资金链条穿透性。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制度施行初期,按照数据报送模板采集数据;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信息系统建成后,实现逐个产品常规直报。

(五)开展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开展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按照“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上报统计信息,重点统计地方金融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各公司间及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与外部机构金融活动,反映地方金融集团内部及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内部、外部间关联交易及风险。按照标准化统计信息,强化对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从事证券交易、衍生品交易的统计,监测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活动,掌握区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

(六)提升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分主题管理,建立数据对比机制,按照基础统计要素的定义、口径、分类和编码规则,对基础数据的合法性、完备性、逻辑性进行集中校验,重点检验数据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准确掌握金融统计数据。各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数据源头管理,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方式方法和业务流程搜集统计资料,严格数据填报,加强统计报表之间的协调性、匹配性审核,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口,努力减少数据处理偏差,实现金融业综合统计全流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七)建立金融统计数据共享机制。

建立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逐步提高统计透明度和数据使用效率。对需要保密的金融统计数据,应当按照保密相关规定执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统一编制和管理金融业综合统计报表,共享基础数据源、汇总指标以及统计报表等统计信息。对于新建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向各法人金融机构直接采集;对于现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向各金融机构直接采集。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分别负责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综合统计标准、统计框架的落实,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并及时提供给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汇总。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单位之间金融综合统计数据分级共享机制,实现统计信息互融互通、关联穿透、充分共享。

(八)加大金融业综合统计数据成果运用。

加强金融统计数据基础研究,健全统计分析工作制度,保障统计分析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加大金融业综合统计数据运用,充分运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统计分析模式,开展金融政策效果评估,透过金融现象分析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全省经济金融决策和金融风险预警提供信息支撑。主动向社会公众披露金融统计数据,说明数据来源、统计对象、统计范围、指标涵义等统计标准,方便统计用户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拓展金融业综合统计服务渠道,提供便捷高效的统计服务。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提升统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水平,强化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的安徽省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小组,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单位参加,负责推进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各市、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上下沟通协调,为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共同推进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

合理配置金融统计人员,不断充实统计力量,扎实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监管对象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频次,创新培训方式,提升业务素质,确保金融统计人员熟悉掌握指标涵义、统计标准、统计方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标准化、规范化、综合化现代金融统计理念的宣传,提升金融统计形象,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三)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落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促进全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滞后、执行统计制度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统筹协调管理金融业综合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级各金融管理部门要开展金融统计工作检查,全面提升我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水平。

附件:工作任务分工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


附件

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时  间

1

编制地方金融业资产负债表。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2

完善货币信贷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3

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4

开展资产管理产品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5

开展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6

提升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持续推进

7

建立金融统计数据共享机制。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省其他各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

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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