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已经2018年4月20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6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